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大使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首次履约报告会议上的介绍性发言
2005-04-27
主席先生、报告员女士、各位委员:
今天,我很荣幸代表中国政府就中国执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首次报告接受委员会审议。多年来,委员会为促进公约的宗旨和原则做了大量工作。中国代表团首先向各位委员表示问候和敬意。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履约报告提交和接受审议。中国代表团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代表组成,包括负责执行公约主要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我们愿在今后两天积极与委员会合作,坦诚回答各位委员的提问,认真听取各位委员的评论和建议。
主席先生、各位委员,
中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公约,2001年3月27日递交批准书。根据规定,公约于 2001年6月27日对中国生效。2003年6月27日,中国政府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如期向委员会提交首次履约报告。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报告撰写工作。2002年6月,中国政府成立由外交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建设部等15家单位组成的撰写报告工作组。工作组认真研究委员会“关于报告形式和内容的准则”及“通过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在搜集和综合有关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和新闻媒体提供的材料基础上形成初稿,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反复修改、审核,用长达一年时间完成起草工作。
报告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公约情况组成。中央政府报告由序言和十二部分正文组成,共8万余字。鉴于中央政府系首次提交报告,为方便委员会了解中国批约前后的情况,报告许多内容涵盖10年跨度。主要介绍中国政府为促进公约各项权利制定的法律和计划、采取的措施以及设立的机构,包括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报告包含大量数据,力求全面反映中国履约情况。
2004年5月,委员会对报告进行初审后提出一份问题单,要求中国政府于11月1日前提供答复材料。中国政府克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等困难,启动特殊办案机制,在5个月内完成收集材料、综合整理、征求意见、审核校对等工作,按时提交了约10万字的答复材料。
中国政府将报告撰写、提交及接受审议视作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公约的契机,鼓励政府机关、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研究和宣传,帮助公众了解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去年11月提交的补充材料已介绍了这方面情况。我仅举两个最新的例子。2005年1月12日起,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最权威的全国性报纸《人民日报》上开辟“人权知识百题问答”专栏,每周两题,持续一年,系统介绍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人权文书情况。中国联合国协会和《中国青年报》于4月18日联合举办人权知识竞赛,其中包括公约有关问题。今天,社会各界均可在中国外交部网站上找到报告全文。
主席先生、各位委员,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13亿人口,7亿人在农村。受发展水平制约,中国人民享受经社文权利水平的起点很低。批准公约4年来,政府忠实履行各项义务,尽最大能力、采取适当步骤,以求逐渐达到公约所载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在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是其他国家难以想象的。报告和补充答复材料已对中国执行公约各实质条款的情况作了全面介绍。鉴于中国提交报告和补充材料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我愿借此机会,补充介绍中国在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方面的最新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 提高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和质量,减少城乡和地区差别。
200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